在离婚时,有两种情况能行使撤销权,分别是受胁迫结婚和一方隐瞒重大疾病。不同情况所需的证据不一样。
要是因为受胁迫结婚,就得拿出能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据。比如遭遇暴力胁迫,伤情鉴定报告、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就很关键,它们能证明身体受伤是胁迫方暴力行为导致的。如果是受到威胁,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可作为证据,其中得体现胁迫方以对被胁迫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来要挟,逼对方结婚。
如果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请求撤销婚姻,要提供证明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像对方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件,以此证实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同时,还得证明对方在结婚登记前没如实告知,比如婚前双方交流记录中能体现对方故意隐瞒病情的内容。
证据形式有很多,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都算。收集证据时,一定要保证来源合法、真实有效,这样才能在法律程序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