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财产分割的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也有区别。
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配,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双方协商,让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二是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就可以申请把房子拍卖,然后对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要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经济适用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一般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不过,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补偿的。补偿金额一般会按照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来确定,由产权登记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家庭成员一起出资购买的,那就按照出资比例确定每个人的份额。分割时,大家可以先协商确定房子归谁,给其他出资人相应补偿。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另外,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是有限制的,分割的时候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在分割之前,一定要了解当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保证分割行为合法合规。建议大家在处理经济适用房分割问题时,先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出现违法行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