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对协议离婚设置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这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那就可以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要是过了离婚冷静期的三十天,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只要《民法典》里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没改,协议离婚就必须得经过这个冷静期。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打算协议离婚,一定要充分考虑清楚,别冲动做决定。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好好沟通,重新审视婚姻问题。要是确定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记得及时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避免因为疏忽导致离婚申请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