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就财产归属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能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在约定财产归属时,要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像不能通过协议逃避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很灵活。可以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仍归个人;也能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也就是实行分别财产制;还能对某些特定财产,比如房产、车辆等,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或者某一方单独所有。
建议婚内财产协议采用书面形式,这样在出现争议时能有依据。协议一般在双方签字时生效,但如果涉及房产等需要登记的财产,可能还得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只要婚内财产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就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得按协议约定来处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