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怎么规定?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不服处罚决定,已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每日200元)。
法定不执行的情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您的情况不符合法定不执行情形,公安机关有权依法执行。
二、您现在可以做什么?
第一步:立即向办案单位递交书面申请书,说明您是单身离异、儿子上大三、您是唯一经济来源,请求暂缓执行。附上离婚证、儿子学生证、收入证明。法律规定对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公安机关可以酌情处理。
第二步:如对处罚决定不服,立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暂缓执行。但复议或诉讼不影响执行,关键靠第一步。
第三步:如果必须执行,提前给儿子转足两个月生活费,委托亲属代管。
总结:您的情况不符合“不执行”条件,但可以书面申请暂缓。公安机关在核实家庭困难后,是有可能酌情考虑的。别怕,把材料备齐,主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