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赔偿起诉结束的时间,会因为适用程序的不一样而产生差别。
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得在立案那天开始算的三个月内把案子审完。简易程序一般用在那些事实很清楚、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没啥大争议的案件上。在交通赔偿案子里,要是事故责任很明确、赔偿金额方面没太大分歧,就可能用这个程序,这样案子就能比较快地结束。
2、要是适用普通程序,法院会在立案那天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理。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经过本院院长批准能再延长六个月;要是还得继续延长,那就得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普通程序通常用于那些案情复杂、争议比较大的交通赔偿案件,像是事故责任认定争议大、涉及好多当事人、赔偿项目和金额计算复杂等情况。
3、要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得在二审立案那天起的三个月内审完。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而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要在二审立案那天起的三十天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