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要不要承担责任,得看具体情况。
先说一般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没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且没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就没法确定其还不上钱时,是可以拒绝替债务人向债权人还钱的。不过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名下还没财产可执行,那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就得承担保证责任了。
再说说连带责任保证。要是债务人到了该还钱的时候没还,或者出现了合同里约定的情况,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还钱,也能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简单来说,要是债务人跑了,债权人能直接找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还钱。
另外,保证期间也很关键。要是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内按规定向担保人主张权利,那担保人就不用再承担责任了。保证期间是确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时间段,这个时间不会因为什么情况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所以,当欠钱的人跑了,担保人不一定就会承担责任,得综合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等因素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