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离婚协议,要生效得完成法定程序。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条件是办理离婚登记。
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接着,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查看离婚协议书是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有个三十天的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这时,离婚协议生效,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