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致使公用电信设施受损的行为。若该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就会触犯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里,判断“情节较轻”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损坏设施的具体情况及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比如行为人的过失程度较低,损坏的电信设施价值小,没对公共通信安全造成重大影响,也没导致大面积通信中断等严重后果,就可能被认定情节较轻。
若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没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赔偿因设施损坏给相关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比如设施修复费用、通信中断导致的业务损失等。遇到此类情况,相关人员要及时确定损失情况,积极与受损方沟通赔偿事宜,避免纠纷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