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并不固定,会根据不同情形有所变化。
要是追尾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通常交通管理部门会当场就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出来。要是不具备当场制作的条件,也会在三天内完成制作。
而对于按一般程序处理的追尾事故,交通管理部门会从现场调查那天开始算,十天内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来。要是事故涉及交通肇事逃逸,那会在抓到逃逸者和找到车辆后的十天内制作认定书;要是逃逸案件还没侦破,但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也会在十天内制作。
另外,如果事故中的车辆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以后的五天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来说,检验、鉴定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天,要是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经过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也不能超过六十天。大家了解这些时间规定,能更好地应对追尾事故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