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借款在司法实践里有特定处理规则。
要是夫妻双方用书面等方式明确约定,一方用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并且这笔钱用于对方个人事务,那就会按照普通借贷关系来处理。打个比方,一方拿出自己婚前的存款,借给另一方去还其婚前的个人债务,这种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在离婚的时候,借款的一方就得按照约定把钱还给对方。
要是借款来自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是用在夫妻共同事务上,那就不存在真正的债权债务关系。毕竟夫妻共同财产是由夫妻双方一起管理和使用的,这种“借款”行为不会产生独立的债权债务。
要是借款来自夫妻共同财产,却被借款方用在了个人事务上,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出借的一方可以要求借款方返还一半的借款金额。这是因为共同财产里有一半是属于出借方的,借款用于个人事务损害了出借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
在处理夫妻间借款问题时,要搞清楚借款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借款用途是个人事务还是共同事务。同时,一定要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把借条保存好,转账记录截图留存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