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分割情况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是有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付了房子的首付款,还在银行办了贷款,结婚之后用夫妻一起挣的钱还贷款,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商量怎么分割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那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而夫妻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数额可以这么算:用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子总房款(首付加上已还贷款再加上未还贷款)的比例,乘以房子现在的价值,然后再除以2。
2、要是在结婚前,夫妻双方一起出钱贷款买了房,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不过法院也会看看双方出钱的多少、对房子的贡献大小等情况,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3、要是一方在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另一方也帮忙还贷款,但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出钱的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等因素,给参与还贷的一方一些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