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程序里,上诉期是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关乎当事人能否继续争取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上诉期十天的计算有明确规则。
上诉期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第二天开始算。也就是说,收到文书的当天不算,从次日起往后数十天。要是这十天里最后一天赶上法定休假日,像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那上诉期就顺延到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举个例子,要是当事人周一拿到判决书,上诉期就从周二开始,正常情况下到第十一天结束;但如果第十一天是法定休假日,那上诉期就往后推到休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
在实际操作中,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不同,确定收到日期的方法也不一样。要是通过邮寄送达,当事人签收邮件的日期就是收到日期;要是直接送达,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的日期就是收到日期。
这里要提醒大家,要是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一定要在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一旦过了上诉期,就没办法再上诉了。而且不同类型的案件,上诉期也可能不同。一般来说,裁定的上诉期是十天,判决的上诉期是十五天。所以当事人得弄清楚自己收到的是判决还是裁定,准确算出上诉期,及时行使自己的上诉权利,避免错过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