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有几种补偿金是可以索要的。
1.离婚损害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是有一方在婚姻里犯了大错,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最终导致离婚,没犯错的那一方就能要求损害赔偿。这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因为过错方的行为,给没过错的一方造成了实际的财产损失,比如因为家庭暴力受伤去看病花的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用来安慰没过错方在精神上遭受的痛苦。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人们对婚姻中精神权益的重视,未来这类赔偿的认定和额度确定可能会更加细化和合理。
2.家务补偿:要是夫妻中有一方为了照顾孩子、老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承担了更多的家庭义务,离婚时就可以向另一方要补偿,另一方也应该给。具体怎么补偿,先由夫妻双方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来判。如今社会越来越强调家庭中男女平等和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未来家务补偿制度可能会更加完善,以更好地保障承担较多家务一方的权益。
3.经济帮助金:离婚时,如果有一方日子过得艰难,有能力的另一方要给点适当的帮助。具体怎么帮,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好,就由法院判。一般来说,生活困难就是靠自己的财产和离婚分到的财产,没办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保障体系的完善,对于生活困难的界定和经济帮助金的标准可能也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