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生活中,常常会遇到一方欠钱的情况,但另一方并非一定得承担这笔债务,这得看债务的性质。
要是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有责任一起承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像买生活用品、交孩子学费这些事儿借的钱,都算夫妻共同债务。打个比方,家里日常买菜、给孩子报辅导班的钱是一方借的,那另一方就得一起还钱。
可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远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不过也有例外,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另一方还是得负责。就拿一方偷偷借钱去赌博来说,这明显不是正常的家庭开支,另一方通常不用管。
要判断另一方要不要承担债务,关键就是看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夫妻双方对债务性质有不同意见,可以先坐下来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通,那就可以去法院,让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做判断。所以,遇到这种事儿别慌,弄清楚债务性质,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