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先垫付药费。《民法典》提到,侵权人导致他人人身受损,得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不过没强制要求垫付。
实际情况中,要是车主有责任,交强险能在责任限额内先赔付,其中医疗费赔偿限额可用来支付伤者的治疗费用。另外,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能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像抢救费超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没买交强险、机动车肇事逃逸等情况。
如果车主选择垫付药费,得留好垫付凭证,像医院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方便后续处理赔偿时证明自己已支付费用。要是车主不垫付,伤者可先自己付医疗费,等治疗结束,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打官司的方式向责任方索赔。
所以,车主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垫付药费,但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和后续处理办法。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