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要是为了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面这些行为之一,就构成洗钱罪。一是提供资金账户;二是把财产转换成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三是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四是跨境转移资产;五是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另外,《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指出,明知是上述几类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其一,提供资金账户;其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其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其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其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避免参与到这类洗钱行为中。如果发现身边有疑似洗钱的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