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债务和房产分割问题有法定处理原则。先说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先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出结果,就由法院来判决。
再看房产分割。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两种分割办法。一是双方自己协商,比如一方拿房子,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子女抚养情况等。要是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这算共同债务,拿到房子的一方要接着还剩下的贷款,还要给另一方合理补偿。补偿多少会根据房子现在的价值、已还贷款、未还贷款等情况综合确定。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离婚时先由双方商量怎么处理。商量不拢的话,法院可以把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是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