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房子,可不是看房产证在谁手上,关键得看这房子到底归谁。
要是房子是夫妻一方婚前就买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这房子不用拿出来分割,还是归房产证上登记的那个人。
要是房子是结婚后买的,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俩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分,要是商量好了,就按商量的结果来。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来判。可能会让一方拿房子,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钱作为补偿,也可能把房子卖了,双方分卖房子的钱。
还有一种情况,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房产证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归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付首付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要是在分割房产时产生了纠纷,建议大家先把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这些证据收集好,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