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判定结束后能重新争取,法律上叫变更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会支持: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其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三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若想重新争取抚养权,可先和对方协商。若双方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就行。要是协商不成,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诉讼时,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这样能增加胜诉几率。法院会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