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是个不能马虎的事儿。要是一方没按照之前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支付抚养费,另一方随时能去法院告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说得明明白白,离婚后要是孩子归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就得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给多少、给多久,夫妻俩可以先自己商量;商量不拢的,就由法院来判。而且就算有了协议或者判决,要是孩子以后有必要,还能找爸妈多要点合理的费用。
不管对方是几个月没给抚养费,只要有不掏钱这事儿,养孩子的一方就能用孩子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让对方把钱补上。起诉的时候可得准备好证据,像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孩子的出生证明这些,有了这些东西就能证明俩人有抚养关系,也能证明对方没给抚养费。
法院审理之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让对方把欠的抚养费补上,还可能会规定以后怎么给钱、给多少。要是对方还是耍赖不执行判决,那就可以走强制执行程序,这样就能保障孩子该有的权益啦。所以,遇到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别害怕麻烦,用法律武器保护孩子的权益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