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一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能不能分割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其实,这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如果股份是一方婚前就有的,而且婚后没对它进行经营管理,财产也没因此增值,那这股份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但要是婚后对这股份进行了经营管理,增值的部分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分割。
婚后取得的股份,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处理起来会复杂些,因为涉及其他股东权益。要是夫妻协商好,把部分或全部出资额转让给持股方的配偶,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还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那配偶能成为公司股东;二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用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法院会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三是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按同等价格购买,就视为他们同意转让,配偶也能成为公司股东。
相比之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分割就简单多了,夫妻可以直接按自己的意愿来分。总之,离婚分割公司股份时,要综合考虑股份取得时间、性质和公司类型等情况。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