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到法庭闹离婚,结果不一定是能离成。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几种情形,调解无效就应当准予离婚。比如重婚或者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过多次教育都不改正;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要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当准予离婚。要是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同样应当准予离婚。
在法庭上,如果一方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面说的法定情形,而且调解也没用,那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但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又不存在法定离婚情形,法院就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所以,夫妻在法庭闹离婚,能不能离成,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还有双方提供的证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