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存在疑问,侵占罪中的“他人”是否包含单位?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占罪是指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还拒不退还,或者把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他人”,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单位作为民事主体,拥有对财产的所有权等权利。比如,单位委托某人管理某项物资,这人就属于代为保管单位财物。如果这人之后把财物非法据为己有,金额达到较大标准,还拒绝归还,那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在司法实践里,涉及单位财物被侵占的案件,同样会按照侵占罪的规定来处理。这意味着单位的财产权益受刑法保护,任何人要是非法侵占单位财物,都可能受到刑事法律制裁。所以大家要注意,别以为侵占单位财物不算犯罪,在侵占罪的认定中,“他人”是涵盖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