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调解时的录音一般能当作证据用,但有一定限制。
先说说合法性。只要获取录音的方式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这录音就具备合法性。像录音时没威胁、强迫对方,也没侵犯他人隐私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这样的录音就能提交给法院当证据。
再看关联性。录音得和案件事实有关联,能证明案件里的争议焦点才行。举个例子,在合同纠纷调解时,录音里有双方对合同条款的协商和达成的一致意见,那这录音就和案件事实相关。
不过呢,法律为了鼓励大家积极协商解决纠纷,规定调解过程里当事人的某些陈述、自认等,可能不能直接当成对其不利的证据。因为调解是为了让双方和解,当事人可能会为了达成和解做出一些让步或妥协。要是把这些内容直接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会让当事人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受影响。
所以,当事人调解录音能当证据,但法院审查时,会综合考虑录音的合法性、关联性,还有是否符合调解程序的特殊规定等因素,来判断它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