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到遗产处理这段时间里,书面表示放弃继承。下面讲讲常见的放弃情形。
首先是自愿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能按自己意愿决定是否放弃。只要是真心想放弃,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声明,放弃就有效。
其次是受胁迫、欺诈后放弃。要是继承人是被胁迫或欺诈才放弃继承权,这并非其真实想法,受胁迫、欺诈的继承人可去法院请求撤销放弃行为。法院查证属实,会判定放弃无效。
最后是附条件放弃。继承人放弃时可能会提些条件,像要求其他继承人满足某些要求。只要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附条件的放弃就是有效的。
要特别注意,放弃继承权得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书面告知其他继承人。一旦有效放弃,就不能再反悔,会失去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所以做决定前,一定要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