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里,有些行为会让一方被认定为过错方。
重婚算一种,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明显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还有与他人同居,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没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一起生活,破坏了婚姻关系稳定。
实施家庭暴力也是过错行为,像对家庭成员进行殴打、捆绑等身体暴力,或者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同样会被认定过错。虐待是长期对家庭成员肉体或精神折磨,遗弃是对没独立生活能力且自己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扶养。
另外,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也属于过错行为。
按照《民法典》,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要是遇到这些情况,无过错方应及时收集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