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划分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
先得搞清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要是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了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离婚时,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判决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债务产生的原因等,公平合理地划分债务。
要是有一方承担的债务超过了自己该承担的份额,是有权向另一方追讨的。举个例子,夫妻共同债务有10万元,法院判双方各还5万元,但有一方先把10万元全还了,那这一方就能向另一方要回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