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得遵循一定原则。
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只要这个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而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它就会受到法律保护。要是双方协议不成,法院就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不过,有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用参与分割。
要是有一方在离婚过程中,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里付出了较多义务,比如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离婚时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原配离婚时财产分割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先由双方自行协商,要是协商不下来,就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