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居一年半后离婚,财产分割分两种情况。
要是双方已办结婚登记,财产分割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来。先得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通常算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
如果双方没办结婚登记,只是同居,同居期间财产能证明归一方的,就归该方;不能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