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要是房贷还没还完,房产分割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房子是夫妻中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付了首付,还在银行办了贷款,结婚之后夫妻一起用共同财产还房贷,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先商量着怎么处理这个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那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那些钱,还有房子跟着一起增值的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钱数可以这么算:夫妻婚后一起还的房贷(包括本金和利息)除以房子实际买的时候花的钱(就是买房价加上离婚的时候已经还的所有利息),再乘以离婚时房子的市场价格。
2、如果房子是结婚之后夫妻两个人一起贷款买的,那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个人可以商量这个房子归谁,剩下的房贷谁来还。要是商量不出结果,法院一般会综合实际情况,像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还有照顾孩子和女方利益等这些原则来做判决。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一方,让这一方接着还剩下的房贷,然后给另一方一些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是房子现在值的钱减去还没还完的贷款之后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