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两次,法院都没判离,第三次起诉时,法院也不一定就会判离。法院判不判离婚,关键看能不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要先进行调解。要是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没用,就会判离。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还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情况,调解无效的,就应当判离。还有一种情况,法院之前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也应当判离。
要是前两次起诉离婚,都没达到上面说的法定判离条件,那就算起诉两次,法院也不会判离。之后再起诉时,如果能拿出新的、足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等,法院审理后认定感情确实破裂,调解也没用,就可能会判离婚。但要是还是没办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还是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