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后,会出现两种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要是双方都没提解除合同,承租人还接着用房子,出租人也没意见,那原合同继续有效,不过租赁期限就变成不定期的了。在这种不定期租赁里,出租方和承租方都能随时解除合同,但得提前在合理时间通知对方。也就是说,双方都有解约的权利,不过要给对方留出准备时间。举个例子,要是你是租客,打算搬走,就得提前跟房东说,让房东有时间找新租客;要是房东想收回房子,也得提前跟你说,让你有时间找新住处。
要是有一方不想继续租了,出租人能要求承租人归还房子,承租人得及时搬走。要是承租人赖着不还房子,就属于无权占有了。这时候,出租人可以先跟承租人协商,让他们搬走;要是协商没用,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搬离,并且支付逾期腾房的占有使用费。这个占有使用费一般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算,从合同到期那天开始,一直算到承租人实际搬走为止。
所以,合同到期后,双方得及时沟通,说清楚是不是要续租。要是续租,最好重新签个书面合同,把租赁期限、租金这些重要条款写清楚,免得以后闹纠纷;要是不续租,承租人得按约定时间搬走,出租人也得及时把房子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