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岁孩子故意弄伤别人致轻伤,通常不能按照故意伤害罪来立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年满12周岁但不到14周岁的孩子,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或者用特别残忍的手段把别人弄成重伤残疾,而且情节很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究责任,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次只是造成了轻伤,没达到要负刑事责任的标准,所以不能以故意伤害罪对这个11岁的孩子立案追查。
2、虽然这够不上刑事犯罪,但伤害到别人身体了,就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别人损害的,由他们的监护人负责。要是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的,可以少承担一些责任。要是这个孩子自己有财产的,先从他自己财产里拿出钱来赔偿;不够的部分,就由监护人来赔。所以,受伤的人可以通过打官司让这个11岁孩子的监护人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