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相关事务中,很多人对离婚协议的有效期和权益行使期限存在疑惑。其实,离婚协议并没有“优先权”的说法。
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就开始生效,而且通常长期有效。协议生效后,夫妻双方都得按照协议内容去履行自己的义务。
要是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假如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不过要注意,从发现这些情况开始算,三年内要提起诉讼,超过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对于离婚协议里关于抚养费、探视权等方面的内容,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而且,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也就是说什么时候发现对方没给,都能去法院要求对方支付。
另外,如果是因为受胁迫而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要是胁迫行为已经终止,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要是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那么从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要提出。
建议大家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务时,仔细了解这些法律规定,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