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公司划分,不同性质的公司有不同处理方式。
如果是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法院分割时会这样处理:要是一方想经营这个企业,先对企业资产评估,然后取得企业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要是双方都想经营,就通过竞价,取得企业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经营,那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规定处理。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夫妻协商一致把部分或全部出资额转让给股东的配偶时,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那股东的配偶就能成为公司股东;要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法院会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要是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按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那就视为他们同意转让,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而股份有限公司,夫妻持有的股份既可以直接分割,也能把股份变现后分割价款。分割时要遵循公平原则,同时考虑公司运营和股东权益。这里要注意,不同公司性质的分割方式有很大差异,大家在处理时一定要弄清楚公司性质,按对应方式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