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协议里,要是承诺给对方钱,通常是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孩子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情商量好后达成的协议。
2、只要这份离婚协议是双方心里真实想表达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而且双方还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那这个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作用。
3、要是离婚协议里清楚写明承诺给对方一笔钱,这其实就是双方对财产分割这些事的约定,承诺给钱的一方就得按照协议去支付。要是不支付,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法院审理后,如果觉得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就会判决支持起诉方的要求。
4、但要是签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这些情况,受伤害的一方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个离婚协议。一旦协议被撤销了,承诺给钱的条款也就没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