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否能要求对方赔偿。依据《民法典》,无过错方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就是其中一种。有配偶的人还和别人结婚,这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合理。与他人同居也不行,当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一起住,对婚姻破坏极大,无过错方可以索赔。
家庭暴力也属于可索赔的情况。像殴打、捆绑,还有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给无过错方身心造成双重伤害,过错方要担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同样不可原谅。虐待就是持续、经常的暴力,遗弃则是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侵犯了成员合法权益,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另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个兜底条款,要是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给无过错方带来重大损害的行为,无过错方也能索赔。
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根据这些情形,向过错方主张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大家遇到婚姻问题涉及这些情况,可以按照法律保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