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程序里,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属于程序违法,不同法律场景下后果也不一样。
先说说刑事诉讼。按照《刑事诉讼法》,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这些人,如果有法定回避情形却不回避,他们进行的诉讼行为可能会无效。举个例子,要是侦查人员该回避却没回避,那他收集的证据可能会因为程序违法不被采用,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而且,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利申请让这些人回避。要是已经有了裁判结果,当事人还能通过上诉、申诉等办法,要求撤销原判,重新审理。
再看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人员等应回避却没回避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要是一审程序有这种问题,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把案子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最后是行政诉讼,参照《行政诉讼法》,如果存在应回避未回避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反映。法院审查后要是情况属实,可能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行为,还能要求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应当回避却不回避会影响司法和行政程序的公正与合法,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纠正程序上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