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案件里,双倍工资问题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简单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双倍工资通常是因为用人单位在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时,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一般是用人单位该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的第二天。举个例子,用人单位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要支付双倍工资,到第十二个月结束,那仲裁时效就从第十三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算。
不过,仲裁时效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是在这一年里,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中断,然后重新计算。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接着计算。
总体而言,工伤案件中主张双倍工资,有效期限一般是一年,但有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大家遇到这类问题,要留意时效,避免错过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