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夫妻遗弃罪的认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是家庭成员间互相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源于婚姻、血缘等特定事实。
客观表现有两点。其一,行为人要负有扶养义务,夫妻相互扶养是法定义务。其二,行为人有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拒绝扶养包含不提供生活费用、不照顾患病方等积极的不作为。情节恶劣通常指因遗弃致使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或者被迫自杀、身患重病无人照料等严重后果。
主体上,构成此罪的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负有扶养义务,若一方有能力却拒绝扶养另一方,就可能成为犯罪主体。
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且有能力扶养,却拒绝扶养。要是因过失或确实无能力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遗弃罪。
要是觉得夫妻一方可能构成遗弃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调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