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来聊聊民政局协议离婚的事儿,这事儿和《民法典》紧密相关。现在协议离婚得去两次民政局,因为有冷静期制度。
要是夫妻两人都想离婚,得先签个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带着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东西做个初步审查,要是没问题,就会给发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要是不符合条件,那就不会受理。
从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当初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好了,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相关材料存档。另外,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的三十天内,如果两人没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申请。
等冷静期届满三十天内,双方得带上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再去一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要是符合离婚条件,就会给登记并发离婚证。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决定离婚前一定要慎重考虑,签离婚协议时要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协商清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而且要记好时间,别因为错过申请时间,让离婚的事儿变得更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