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里,若涉及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物权纠纷,同样适用专属管辖。
法院审理商品房专属管辖纠纷时,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裁判。要是因房屋质量问题起纠纷,法院会审查开发商是否按合同约定和相关质量标准交付房屋。若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理、更换、重作、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要是涉及房屋面积误差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法院会支持。若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