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碰到公房拍卖承租问题,得按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公房是夫妻中一方在结婚前就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下了产权,那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拍卖房子拿到的钱,正常情况下是夫妻平分,但法院也会结合实际,像双方的经济条件、照顾孩子和女方权益等方面来做判决。
2、要是夫妻双方都有公房的承租权,又商量不好由谁来继续承租,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一方继续租,给另一方适当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会参考房子的市场价值、剩余的租赁时间等因素。
3、要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取得了公房的承租权,结婚后另一方没为这房子出过钱或者做过其他贡献,那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这公房的承租权或者拍卖所得。
4、同时,还得留意当地对公房管理的相关政策。有些地方对公房承租权的转让、拍卖有特别的规定,这些规定也会影响最终的处理结果。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把相关证据收集好,比如租赁合同、购房凭证等,这样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