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分割共有房产的管辖得遵循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得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这个事儿。专属管辖可是有强制性和排他性的,这就表明这类案子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来审理,别的法院没权力管,当事人也没办法通过签协议来改变管辖法院。
2、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优势明显,它能更方便地了解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像房子在哪、面积多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还便于对房产进行实地查看和评估。
3、要是涉及共有房产分割,当事人要向房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是房产分布在不同地方,而且属于同一个案件,那每个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其中一个法院去起诉。要是当事人向好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都起诉了,那就由最先立案的法院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