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是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因为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那么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这里面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要是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一方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过错情况,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能在协议里明确提出精神赔偿的要求。双方得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具体事情商量并达成一致。
但是,提出精神赔偿得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比如要证明重婚,就得提供重婚的相关证据;要证明家庭暴力,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要是双方在协商时没办法就精神赔偿达成一致,无过错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赔偿数额。
所以说,在离婚协议书中要求精神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还得有相应的证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