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要是股东没完成实缴出资,他的配偶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要出资,这是因为他有股东身份,并且是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要求来的,这属于股东自己的责任。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要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得看这笔债务是不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股东没实缴出资产生的债务,一般是为了公司经营,不是直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要是股东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出资,没实缴出资的责任一般就由股东自己担着。
3、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股东出资是为了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像公司经营赚的钱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股东配偶对出资的事有明确的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在相关文件上签了字,那没实缴出资的债务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就得承担连带责任。
4、另外,要是股东出资用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执行股东财产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但这可不等于配偶要对未实缴出资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