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员伤亡且对方全责时,通常很难主张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侵害,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法院会依法受理。一般来说,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在交通事故里,要是没有人员伤亡,就表示未对当事人的人身权益造成直接侵害,不符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条件。但要是事故中涉及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像祖传珍贵物品受损,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所以,遇到这类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若涉及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损,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