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自愿离婚时是不能放弃冷静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接下来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并且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材料一起存档。
另外,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之所以设置离婚冷静期,就是怕夫妻双方一时冲动就离了婚,给大家一些时间好好冷静思考,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所以,只要是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就必须经过这个冷静期,没办法跳过这个法定程序。
要是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又着急离婚,还有另一种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来调解或者判决。这样就不用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能更快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