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只要这部法律没被废止,相关条文也没被修订,离婚冷静期制度就会一直有效。
按照民法典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另外,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只要民法典有效,以后办协议离婚都会有冷静期。要是想离婚,就得考虑冷静期的规定,做好相应准备,避免因为时间问题导致离婚申请被撤回。